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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方案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招委字[2020]3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和人才选拔的需求,学校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全校复试工作将于5月15日有序启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和各学院官网陆续发布,请参加复试考生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复试前准备

(一)阅读学校及院系相关通知,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长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提前学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长春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同时考生应认真阅读学院通知,了解学院的复试环节、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网络远程复试环节包括模块一(专业素质考核)、模块二(综合素质考核)和模块三(思想品德面试)。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笔试相关内容和复试安排以学院后续通知为准。

(二)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主平台:钉钉;副平台:腾讯会议

2.网络要求:选择网络信号良好的场所进行复试。信号稳定的WIFI网络/有线宽带网络/4G/5G网络,确保万一某一网络断网后还有另外一个网络保持连接。

3.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要求: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复试前考生必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相应的软件或APP,利用手机号码分别注册钉钉账号和腾讯会议账号。“双机位”正面和侧面示意图分别见图1和图2。

图1 主机位(正面)示意图

图2副机位(侧面)示意图

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复试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建议使用带有线网络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加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也可为平板电脑)。放置面试主机位的书桌应紧贴墙面摆放。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和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它考试用品。复试全程应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考生端两台设备均开启摄像头。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要清晰可见。面试时考生本人应保持发型整洁,素颜、露耳、束发、不可佩戴帽子、墨镜、口罩、不可佩戴首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第二机位为面试副机位(监考机位,可以是手机或平板电脑)。设备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成45°1—2米处拍摄,要保证考生主机位屏幕和双手清晰地被复试考官组看到。关闭移动设备的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并保持平台软件静音。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考试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用于钉钉软件平台人脸识别,进行实人认证。

2.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它考试用品。

(四)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及补充材料

考生应按报考学院通知要求时间在钉钉软件平台上完成网络远程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复试资格审查前备齐以下材料扫描件(但不限于以下范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1.准考证;

2.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5.同等学力、高职高专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结业证等;

6.《新生现实表现调查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盖章);

7.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具体材料以学院通知为准);

8.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以上所有材料全部扫描或拍照整合在一个PDF文件中,将该文件通过复试平台(钉钉)提交。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模拟演练

考生需提前在复试设备上安装钉钉和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账号。正式复试前,按报考学院要求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考生应积极配合。

二、复试流程

(一)复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进行硬件设备、网络环境及复试场所准备;

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复试资格审查和其它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4.承诺书确认:在钉钉平台完成承诺书确认。

(二)复试中

1.复试前60分钟,在学院指定的纪检人员监督下,技术秘书在钉钉平台随机产生考生复试序号,并通过钉钉平台告知考生复试序号。

2.考生接到复试消息,立即登陆复试平台,进入线上复试考场。

(1)人证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

(2)考生手持副机位(手机/平板电脑)进行360°环绕,检查复试考场环境。

(3)考生按主考官指令,随机抽题并作答。

3.复试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主动退出复试界面。每名考生的

复试过程总时长一般不低于20分钟。

4.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络考生,在备用复试平台继续复试问答;若考生无应答,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5.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1)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提前准备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

试。复试考场应光线明亮、相对独立,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旁观。

(2)复试考场应具备通畅的网络线路,并准备4G/5G热点网络应急。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主动采用报考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

(3)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报考学院进行软件测试,并按规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4)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7)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关于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8)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9)复试“双机位”设备应连接稳定的电源,保证复试期间电量充足。

以上为基本流程,如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统一复试后,需参加专业加试,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以报考学院官网通知为准。每门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究生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自行留意和查询,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日程

(一)5月15日开始,一志愿考生按各学院安排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二)5月20日左右,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启动后,调剂考生可报考我校,并按报考学院要求进行复试。

长春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