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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重大科学论断,对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一体化部署,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研究生教育是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最关键“结合部”,在统筹实施“三大战略”中担负着更加重大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我省研究生教育为振兴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高层次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存在着布局结构不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不足、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亟待深化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工作战略部署,现就未来3-5年,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造就更多拔尖创新人才,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举措。

一、实施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建设,注重发挥研究生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选强配齐研究生辅导员,推行建立研究生“思政班主任”制度。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负责制、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职责范围,建立负面清单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举办研究生导师心理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省级培训,积极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普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开展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立项建设100门省级研究生教育课程思政示范课、100名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优秀教师,重点支持建设5个省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成立“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宣讲团”,推动研究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调整优化全省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加强专业学位点建设,支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增设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支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增设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到2025年,力争硕士专业学位点占全省硕士学位点总量达50%以上;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达到20个左右。优化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支持有条件的非省会城市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支持“一主六双”节点地区通过校地合作共建研究生培养基地和工作站。优化研究生教育授权学科布局,将研究生教育纳入高校分类管理评价体系,推进学校做强优势特色授权学科、超前布局发展急需授权学科。建立“负面清单”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学位授权点核验评估制度,撤销研究生培养质量较差的学位授权点。

三、围绕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拓宽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渠道,支持省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高校贯通培养能力达标建设,扩展贯通培养学科专业,扩大培养规模。支持开展推荐免试研究生教育的高校扩大推免教育规模,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属高校积极争取推免资格开展推免培养。推动高校依托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高水平科研团队等,开展研究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推动高校探索学科交叉融合培养机制,大力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推动建设以吉林大学为核心、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卓越工程师培养联盟,建立吉林特色卓越工程师培养体系。设立吉林省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重点鼓励具有创新潜质的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开展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推动研究生开展实践性、应用性研究。完善全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制度,每年评选10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50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建设“长白山博士论坛”。

四、聚焦产业发展需要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育人。组织高校参与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探索校地合作定制培养研究生模式。组织高校围绕种质资源保护、黑土地利用、光电子器件与核心芯片等卡脖子问题及核心技术问题,开展“揭榜挂帅”行动,把工程实践有机嵌入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各方面。总结我省新农科“三融三通”建设经验,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科教融汇研究生培养模式。推动研究生培养高校与各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人才培养合作。重点围绕高层次人才紧缺领域,支持建设10个省级研究生产学研协同培养示范基地。

五、实施研究生教育高峰高地建设计划。实施一流学科培育计划,推动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打破学科壁垒,组建交叉学科,实现交叉融合创新,重点培育建设20个省级高峰学科。持续实施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推动全省高校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和地方发展需要,强化学科优势特色建设,重点培育建设50个高原学科。实施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等学科纳入特色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实施基础学科建设专项,支持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等学科建设,打造基础学科研究生教育吉林品牌。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基地等平台优化重组行动,支持更多平台进入国家级平台建设项目。

六、加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导师队伍建设。将师德师风作为导师评价的第一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全省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每年邀请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名家大师作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开展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经验交流活动。建立省属高校研究生导师选聘办法备案制度,推动高校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完善选聘办法,规范导师行为。完善省校两级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在岗导师定期培训制度,把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实施省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团队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100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建立省级专业研究生教育“双导师”资源库。

七、以项目为引领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通过设立研究专项课题引导教改,打造300门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300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100项省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成果。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机制,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成效、科研创新质量、社会服务贡献等核心要素开展评价,建立省校两级研究生培养质量报告发布机制。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测,每年定期开展研究生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质量互查,硕士学位论文(设计)抽检,将检查结果作为学位授权点评估的重要依据。鼓励培养高校与省外、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支持高校打造“留学吉林”品牌,吸引优秀学生来吉攻读研究生学位。实施优秀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开展短期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八、加强内外联动的研究生教育工作保障。加强党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强化研究生教育有关管理部门协调联动,加大政策经费支持力度。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完善“三助”制度,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作用。落实高校研究生教育主体责任,健全高校内部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细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实行严格的学位审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学位“注水”。推进培养高校加强研究生院建设,健全校、院两级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配齐建强专职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