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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大学2019年参加复试考生须知

一、复试时间

我校第一批复试定于3月27日(周三)进行,请考生于26日到长春大学(综合楼B908)报到,并关注我校官网信息,与相关学院联系复试事宜。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②非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

③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

④政审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

⑤一张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体检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详细研读《长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按规定的有关要求准备复试。

②考生要严格按照复试通知中的时间进行复试,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取消该生的复试资格。

长春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