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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五批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2-2025年)实施方案》(吉教科〔2022〕3号)精神,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加强高校产学研合作,强化示范引领,提升研究生教育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决定开展第五批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研究生工作站是为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承载规模和人力、物质资源优势,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场所。研究生工作站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是产学研一体化联合培养人才的重要载体。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的设立将积极推动我省高校与企业合作,提供技术人才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区域经社会快速发展。

二、申报条件

研究生工作站设站主要面向数理化、文史哲等基础学科领域;光电子、精密仪器、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学科领域;智能制造、核心光电子器件和高端芯片、战略性先进材料、新能源、中医药、人参、主粮作物良种、农产品绿色生产等应用领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聚焦“六新产业”发展和“四新设施”建设,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碳纤维、秸秆变肉等重点领域。重点依托产教融合型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

(一)设站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优先支持已经设立的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及省级以上(含省级)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

2.设站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企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以服务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主,侧重于吉林省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3.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科技人员,可以胜任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指导工作;

4.具有安全管理机制及保证研究生正常工作生活的规章制度,具备必须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学科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单位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学科主要为省级优势特色的主干及支撑学科,且具有一定研究生规模,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设立工作站;

3.有产学研合作需求,并制定有支持研究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

4.学科指导教师团队力量较强,并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经验。

三、申报限额

研究生工作站按博士、硕士2个层次建设,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博士授权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博士研究生工作站和不超过5个硕士研究生工作站;每个硕士授权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硕士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数超过1个的,需各单位排序上报。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设站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附件1),于8月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0835750@qq.com,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13654395296。

2.为全面总结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成效,深入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已设立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控制工程、材料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需报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典型案例。案例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等要素,要求主题突出、生动详实、文字精练、确保质量(典型案例文字需控制在2000-3000字)。此外,各研究生工作站须认真总结设站以来建设情况,填报《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3)。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申报的研究生工作站,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认定为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并择机举行授牌仪式(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各培养单位与合作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省学位办将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定期对已认定的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评估考核。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24日

 

  • 附件【附件1.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doc】已下载
  • 附件【附件2.吉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典型案例.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3.长春大学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